你好!
立遗嘱人自己打印出来的遗嘱,落款有自己亲笔签名或者手印的,也是自书遗嘱的一种,只不过是比较特殊的一种自书遗嘱,既然是自书遗嘱不是代书遗嘱,当然不需要别人的签名。
你所说的打印出来的遗嘱,有效性要看:
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其
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因此,自书遗嘱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除此之外,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所以打印出的遗嘱,只要没有相反证据证明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那么他就应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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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特别提醒,任何法律问题都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况且有些事实真相在以非专业的目光审视后所作的描述,不一定符合其原始法律状态。因此,在看不到原始材料,听不到您对你咨询的事件的详细叙述的情况下,本律师仅仅是根据您的简单描述,依据法律法规作出咨询意见,该意见仅仅作为您分析的参考,而不能、也不应当直接作为您处理法律事务指导法律诉讼的准则。
遗嘱有很多种形式,比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但无论何种形式,遗嘱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才具有效力。当遗嘱是直接打印出来的,遗嘱的法律效力如何呢?
你说的太简单。很难判定。打印遗嘱的效力很容易被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