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长春市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

2024-12-17 16: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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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2011年全省各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其中长春市2011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1473万元,双阳区为2.8064万元。根据社会保险有关政策,养老保险缴费数额是以个体参保人员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核定的。对此,市社保局决定对我市2012年个体缴纳养老保险标准进行调整。根据政策,失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确有经济困难的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自主选择以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80%、60%为缴费基数。

  经测算,我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个体参保人员今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按照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80%、60%为基数计算,全年缴费总额分别为8294.4元、6636元和4977.6元;双阳区个体参保人员全年缴费总额分别为5613.6元、4490.4元和3367.2元。

回答2:

长春的,建议直接咨询你单位所在的社保中心
给你青岛的供你参考。
养老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0%,个人按缴费工资的8%;
医疗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9%,个人按缴费工资的2%;
失业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个人按缴费工资的1%(农民工不缴纳个人部分);
工伤保险:单位按行业种类分别为0.5%、1.0%、1.6%。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9%,个人不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