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4月5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在北京宣告成立。
1983年4月5日,中国人民武装部队总部在北京宣告成立。李刚任司令员,公安部部长赵苍壁兼任政治委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决定,把中国人民解放军担负内卫执勤任务的部队移交给公安部门,问公安部门实行兵役制的武装、边防、消防警察,统一组建而成。
1983年4月5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在北京宣告成立
1983年4月5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