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个人余额能全部提现。
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及贷款流程步骤
1、借款人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过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以及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及配偶每月可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房租。申请时提供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职工本人有效的收款账户。
租住商品住房的,职工申请当月应缴存额低于1000元,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上限为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