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属于江西省下辖市。
新余市位于江西省中部偏西,浙赣铁路西段,地处北纬27°33′~28°05′,东经114°29′~115°24′。全境东西最长处101.9公里,南北最宽处65公里,东距省会南昌市150公里。
东临樟树市、新干县,西接宜春市袁州区,南连吉安市青原区、安福县、峡江县,北毗上高县、高安市。全市总面积3178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1.9%),其中渝水区面积1785.92平方公里,分宜县面积1391.76平方公里。
扩展资料:
新余市历史悠久。远在5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先人就在这里繁衍生息。
自三国吴宝鼎二年(267)置新渝县(分宜春置新渝,因境内有渝水,故名)以来,其行政建制几经变更。隋朝开皇九年(589)撤县,并入吴平县。开皇十八年(598)由宜春划出复置新渝县。
唐朝武德五年(622)撤县,分新渝东北部置始平县,县西南地域为西吴州。武德七年始平、西吴州俱废,复置新渝县。唐朝天宝元年(742)县名因传写之误将渝改为喻,以后相承作喻。
元朝元贞元年(1295)因有人口5万余户,升为州。明朝洪武二年(1369)改州复县,隶属临江府。清沿明制。中华民国时期亦为县建制。
1949年7月14日,新喻解放,属袁州专区(专员公署驻宜春)。1953年,新喻县属南昌专区(袁州、南昌两专区合并,称南昌专区,专员公署驻南昌)。1957年5月,国务院公布,将新喻改名新余,沿用至今。
参考资料来源:新余市人民政府-历史沿革
参考资料来源:新余市人民政府-自然环境
新余市是江西省地级市,不属于其他市管辖。
新余市,为江西省地级市,位于江西省中部偏西,浙赣铁路西段,全境东西最长处101.8公里,南北最宽处65.2公里,东临樟树市、新干县,西接宜春市袁州区,南连吉安市青原区、安福县、峡江县,北毗上高县、高安市。
新余是江西省的一个新兴工业城市,1960年设市,1963年撤市,1983年复市,工业化率达51.3%,城市化率达56.6%,是中国唯一的国家新能源科技城、全国22个国家森林城市之一、全国首批8个“全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改革示范市”之一、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资源枯竭转型试点城市、国家教育部全国职业教育现代学徒试点市、中国新能源之都、全国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全国金融生态示范城市、中国十大最具安全感城市、中国蜜桔之乡、全国双拥模范城市、中国诚信政府前10名、中国最具竞争力100强城市、中国最佳投资城市、中国最具海内外影响力城市、中国光电产业最佳投资城市,连续五届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和三届“长安杯”城市。
新余不属于哪个市,新余市是江西省地级市,不属于其他市管辖,建国初期属于宜春专区,现在新余辖分宜县、渝水区、仙女湖风景名胜区、新余经济开发区。
新余就是属于新余市,原为江西省宜春市管辖内,后1983后复市成功,成为独立的市区,现已复市20多年,属江西省直接管辖。
新余就是一个地级市,不属于哪个市。建国初期属于宜春专区的!现在新余辖渝水区和分宜县这两个行政区划。但是内部还划分了高新技术开发区和仙女湖区,也赋予他们县级领导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