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劳务派遣签试用期劳动合同之后还能和用人单位签正式合同吗

2024-12-16 19:59:46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首先,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里有1至3个月的试用期,因此,没有试用期合同的说法,这种说法完全是劳务派遣公司忽悠劳动者的。
  其次,试用期过,那么就要办理转正手续,而且劳动合同要含试用期的。
  最后,你这种情况,要拿着合同,根据反映到劳动局处理。

回答2:

你和劳务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只要是劳动关系就可以适用《劳动合同法》,这样的话,如果你在试用期,就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解除劳动关系。不过是和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至于劳务派遣公司和你现在所在的工作单位他们之间的问题就不是你担心了。

回答3:

不可以,劳动者如果和派遣公司未解除劳动关系就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给派遣公司造成损失的,劳动者要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适用要点:
1.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必须存在过错,也就是用人单位的连带赔偿责任是过错责任。
2.在新的用人单位存有过错的情况下,原用人单位既可以请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任意选择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