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父亲与母亲已离婚,父亲有一套房子。他准备再婚,而他现在的对象也自己拥有一套房子,并且有一个儿子。如果在婚前,我父亲与他将来的配偶在律师的公证下,说明房子归我所有,而她的儿子也继承了她的房子,那么我将来的后妈以及她的儿子是否对我父亲已经公证的房子还有继承权??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您好,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你看看,你那个妹妹是否属于其中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