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盖到什么程度才能开盘、才能交首付?

2024-12-22 16: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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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应符合下列商品房预售条件: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足额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三)以预售商品房为基础计算,开发建设投资达到项目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建设进度和竣工交货期。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要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开展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根据商品房预售情况,开发建设投资占项目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

第十一条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货期。商品房预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回答2:

只要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条件即可。即:
(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四)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五)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 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层数;
(六)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