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房产证办理流程:
规划局验收:
目的:将规划许可证副本换为正本
准备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
2、土地证
3、规划验收申请书(镇政府意见)
4、地形图测量;
5、房产测量结果
6、总平面图。
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扩展资料:
法律责任:
针对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取得房产证的情况,自2003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另外还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产权证
企业房产证办理流程:
一、规划局验收:
目的:将规划许可证副本换为正本
准备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
2、土地证
3、规划验收申请书(镇政府意见)
4、地形图测量;
5、房产测量结果
6、总平面图;
7、单体方案图(立面图、剖面图、侧面图)
其中第四条:先进行房产地形测绘(联系规划设计院),将测绘结果送规划局入库,换取入库通知书
其中第五条:联系房管局现场测量
二、质监站验收:
目的:领取单位工程竣工证明书(质监站档案馆盖章)
步骤:先将前期资料送城建档案馆换取回执,然后凭回执和竣工资料送质监站,申请验收。
送档案馆资料:
1、项目申请(立项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批复
3、用地申请和批复
4、用地位置红线图
5、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证)注:只有先进行规划局验收才能拿到正证
8、工程规划红线图(平面布局图、须加盖规划局业务章)
9、招投标文件(或直接发包文件)、中标(承接)通知书
10、地质勘测报告
11、施工图审查及环保、消防、抗震、人防管理部门的审核文件
12、勘测设计、初步设计或者扩初设计
13、设计合同、勘测合同、监理合同
14、设计、钻探等委托文件
15、质监申报表(含质监通知书)
16、施工许可证
17、施工合同(及分包合同)
18、工程预算
19、影像资料(含基础、隐蔽工程)
以上资料送档案馆后,领取档案馆回执后,和下面资料一起送质监站
1、基础验收报告(施工单位提供)
2、主题验收报告(钢结构验收报告,施工单位提供)
3、档案馆回执
4、检查报告(建设单位提供)
5、评估报告(监理单位提供)
6、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提供)
三、消防验收
目的:办理房产证
所需材料: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或备案表(盖章)
2、消防审核意见书(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注:质监站验收后,才能拿到,即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4、消防产品合格证、验收报告及表格(原件)
5、施工单位、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和资质等级证明
6、竣工图全套(蓝图出图章、竣工章)
7、试压报告
四、环保试生产申请(3个月)
1、试生产申请报告(公司章原件)
2、项目批复(发改委)
3、排污管道图
五、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资料:
1、规划许可证正本(复印件、档案馆章)
2、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发改委批文(复印件盖档案馆章)
4、总平面图(规划局章)
5、公司章程
6、办理人委托书
7、法人、委托人身份证
8、营业执照副本(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9、土地证(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10、工程竣工备案表(建设局窗口)
11、消防、环保验收。
六、关于工程竣工备案表:
凭档案馆盖章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去质监站领取质量监督报告,以及其他资料,到建设局窗口备案,其中需要两张原件(备案表,有各单位章),以及消防和环保验收许可,即建设工程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合格告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亚把手登记卡。
企业房产证办理流程:
规划局验收:
目的:将规划许可证副本换为正本
准备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
2、土地证
3、规划验收申请书(镇政府意见)
4、地形图测量;
5、房产测量结果
6、总平面图。
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扩展资料:
法律责任:
针对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取得房产证的情况,自2003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另外还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