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从来就没生产过有一级、二级、三、四级这种钢筋,当然就不值得规范提及到这样的事;更不可能有“强度对应”的说法,那是自作聪明!
只有1974年的TJ10-74规范有Ⅰ、Ⅱ、Ⅲ、Ⅳ级,但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绝然不同;况且2002年的GB50010-2002规范已经废弃了Ⅰ、Ⅱ、Ⅲ、Ⅳ级别改为直接用强度标准值称呼;
2002年到今天又有了16年,本行业的工作者,仍旧不按自己行业的规范称呼,却总跟着市场商业推销人员庸俗称呼!商业实力真够牢固(顽固)的哈!
一、二、三、四级应该是专指结构抗震等级的;
热轧光圆HPB300级的标准是GB1499.1-2008、热轧带肋HRB335、HRB400、HRB500级的标准是GB1499.2-2007;
楼上回答的标准代码不正确、称“老规范留下来的”也是他想象的,老规范没有这事,我在百度上说了好多年,得到了好多人谩骂,我也不怕这种恶实力!
GB50204-2002(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1499.2《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