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样可以提出上诉按继承人来分割,比如你大伯不要得自动放弃签字才行,不然遗产在没遗嘱哪怕有遗嘱的情况下,你们都是直系亲属有权提出上诉按顺次分割遗产的。
退休人员的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符合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本人(或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自愿选择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除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外,根据职工死亡是核定的供养亲属享受的抚恤金数额,其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支付的标准为:
年龄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180个月;年龄在50周岁以上至70周岁(含70周岁)之间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120个月。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60个月。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
抚恤金和安葬费,一般由第一继承人(去世者的父母、配偶或子女)继承。
你不在第一继承人里面,很难得到这个钱。
把工资卡得钱用好,一些用给老人、一些储备应急,就可以了。
工资卡如果在别人手里不给,也可以挂失去办新的,旧的就废了。
户口本不是问题,当事人去挂失就可以领新的。
抚恤金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领取。结合你家的情况,你的大伯和三叔需要共同签字办理领取抚恤金的。如果发生不赡养的事情,只能通过协商或者起诉来处理,你们当地抚恤金结算部门(一般是社保局)会根据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来处理这笔抚恤金。提示:一般情况下抚恤金是结算到老人生前的工资本上。
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虽然不是遗产,但实际中,通常是参照继承法的规定,需要大儿子、三儿子、二儿子的子女达成一致,签署协议或者委托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才会予以支付的。不能达成一致,需要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判决支付。
参考资料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核发非因工死亡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1、《深圳市参保人员非因工死亡相关待遇申请表》;
2、申请人、供养亲属、死者的身份证;
3、申请人、供养亲属、死者的户口本;
4、死亡证明;
5、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6、供养关系证明;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8、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9、死者、法定继承人或供养亲属的金融保障卡或银行存折。
网页链接
恩,差不多吧。
这个不是放弃,而是你实际得到的待遇和这此待遇差不了多少了,办理也一样了。
以我省为例,我们这里退休职工死亡后。可以领1200元+10个月的养老金。
那么,如果亲属不来办理的话,11个月后,社保发放的11个月的养老金和这些待遇数额基本相等了。所以不办也差不了多少了。
另外,丧葬费等是在社保办理的,不是在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