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类型的案子?离婚?借贷?被告不接传票是送达了他不收,还是根本没法送达。送了不接可以留置送达,送达不了,人联系不上,你要找村委或者居委出个证明,才会给你公告。如果是离婚的案子,被告送达不了,而审查了你的材料,可能觉得你还没达到离婚的条件,所以让你撤诉。离婚案件撤诉后六个月后你可以再起诉,第一次撤诉可以作为你们感情破裂的一个依据。
这个你就得强硬一点了。有些法院做事是能推则推的。你都来2次了,还不行。不行就公告啊 ,费用我认出啊。
难道欠款跑路的,找不到人了,这债就不用还了????
一般骗一次两次人家撤诉就好了,一直这么搞,你直接到政法委投诉他法院。看他死不死。
不接传票不会要求撤诉吧?最多不成立
如果协议离婚后,没有诉讼的必要,可以和法院联系撤诉,要提交撤诉申请书。你可以具体和法院的工作人员询问一下,如果你本人无法提交的话,如何找人代为。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送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或规则:
(1)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
(2)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起诉或上诉的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的,应当说明出庭地点、时间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决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裁判是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人民法院。
(3)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4)人民法院应当在案卷中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