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判处缓刑的,应当到所在地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2、社区矫正是法定的缓刑考察程序,不能违反规定不报到。如违反报到规定,司法所会向县级司法局汇报,并建议法院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社区矫正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书和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同时抄送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不是的 判刑是法院的事情,不是说司法所不接受就不能判缓刑。缓不缓刑还是要看罪行轻重,看法院的。
缓刑犯的监督管理有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执行,也就是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落实,派出所根据《公安机关对判处缓刑、假释、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去执行,你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到,并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其中有一条就是不得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每月定期汇报个人活动情况,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看情节给予行政拘留或者报请人民法院予以收监;而司法机关是社区矫正的机构,具体的你要到司法所去一下就知道了,但是他们的规定没有公安机关的这么严格,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