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正常辞职公司以同意可用工备案就是不解除怎么办

我以正常辞职公司以同意可用工备案就是不解除怎么办
2024-12-28 19:30:0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劳动者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尽快解除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由劳动局行政部门责令执行,如果因网上合同未解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2:

  劳动者只要按规定辞职,是可以办离职手续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要保留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
  如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和不办手续,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可以要回工资和补办离职手续。

回答3:

明显是单位的原因。工作都交接清楚了吧。
既然同意辞职,那就要给办理离职手续。
否则,你可以去劳动仲裁。

回答4:

去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