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首先要了解什么是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第二,重婚罪的认定先要认定是否是重婚,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法律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指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二是事实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事实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所以说即使在第一次领取结婚证婚姻续存期间,没有第二领取结婚证,有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构成重婚罪。
第三,《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所以会存在婚姻登记的地区差别,在不同的登记机关重复登记。
重婚罪不是领第二个结婚证才算重婚罪。重婚罪是指已婚的男人或女人,在未和自己的妻子或者是丈夫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与另外的女人或者是男人,以夫妻的名义同居;这样就构成重婚罪。
因为民政部门的信息并不一定是完备的,全中国的民政系统并没联网,很多重婚的都是在2个省办的2次结婚证,信息不通。。。
另外,重婚并没说一定要领结婚证才算,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就够定罪了,不一定要那张本。。。
重婚罪不是领第二个结婚证才算重婚罪。重婚罪, 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形成事实婚姻就是对正当婚姻的抵抗。所以不需要结婚证就能被判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