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分居两年了,第一次开庭没离成,第二次开庭我如果不同意离,会怎么判决?

2025-01-05 0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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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次诉讼离婚,人民法院没有判离,第二次开庭,当事人不同意离,但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准予离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答2:

离婚也是要同过双方愿意的,一方不行就没得离了,除非对方能证明你更多的不对,导致家庭破裂,日子没法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