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观察法主要的特点
(1)目的明确。观察是根据研究课题的需要、为解决某个问题而主动进行的。目的在于获得直接的经验事实素材。
(2)真实自然。观察是指观察对象不加干预控制的自然状态下进行的,从而使研究者能够考究被观察者在教育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的自然的、真实的、典型的和一般的心理与行为表现。
(3)直接翔实。观察者和对象共处一体,研究者能够直接地、准确地了解到正在发生的教育现象及应采取某措施而发生的现象,获得真实、生动而翔实的资料。
3、教育观察法的功能
(1)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娱乐等方面的情况,以进一步探寻学生学习、成长过程中的规律,深入研究教育现象、教育规律,改进教育工作。
(2)了解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帮助我们系统地观察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活动情况,从而探讨与教师教学活动有关的规律。
(3)了解学生与教师的关系,研究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间的相互影响,促进学生更好地发展。
(4)了解学生与教师的群体氛围,揭示各项教育因素的作用,使教育过程得到更好的调控,从而产生更好的教育效果。
(5)了解其他教育影响的作用,比如内外环境、教学手段、教材等方面的情况。
观察法的优点:
1)它能通过观察直接获得资料,不需其他中间环节。因此,观察的资料比较真实。
2)在自然状态下的观察,能获得生动的资料。
3)观察具有及时性的优点,它能捕捉到正在发生的现象。
4)观察能搜集到一些无法言表的材料。
2、观察法也同其他科研方法一样,有自身的局限性。
1)受时间的限制,某些事件的发生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过了这段时间就不会再发生。
2)受观察对象限制。如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有些秘密团伙一般不会让别人观察的。
3)受观察者本身限制。一方面人的感官都有生理限制,超出这个限度就很难直接观察。另一方面,观察结果也会受到主观意识的影响。
4)观察者只能观察外表现象和某些物质结构,不能直接观察到事物的本质和人们的思想意识。
5)观察法不适应于大面积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