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以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为辅;以最初受理法院审判为主、以移送主要犯罪地审判为辅原则。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为主原则: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2、刑事案件由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为辅助原则: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以最初受理法院审判为主、以移送主要犯罪地审判为辅原则:
A、前提条件: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B、.最初受理法院优先管辖: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
C、移送管辖: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条件:尚未开庭审判】。
被告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