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加班时间是多少个小时还有就是国家规定一个月应该上多少天班如果多上了几天的那算违反劳动法吗

2025-02-01 00: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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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劳动法》对职工的加班时间是有规定的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二、国家对每月平均工作时间是有规定的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 三、超过国家《劳动法》与其他劳动法规政策所规定的平均工作时间与加班时间都是违法的。

回答2:

没有规定什么加班时间?就是八小时工作日,下的加班时间是不能强迫的,如果你愿意加班,那么老板应该给加班费,按照规定执行,每周是双休日,这是必须的,没有什么多上几天是违法的,如果老板是强迫你们上班,并且你们没有反抗的余地,那么他就犯了强迫职工劳动罪,是会受到刑事处罚的。

回答3:

看你们单位申请的是什么工时制了,标准工时制,劳动法也保障的是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双休日上班也可以调休,其他参考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