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您提供的情况过于简单,律师无法做出全面确切的判断!
谨简单回答如下:
1.如果结婚证已遗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原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登记机关核对的公章。一般情况下,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不需要花钱,他们会无偿提供婚姻登记证明和核对章。但如果复印相关婚姻登记材料,需要交纳一定的复印费用。
2.关于结婚后彩礼的返还,法律规定一下两种情形可以要求返还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2)如果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请求。
但是结合您的情形,已经结婚四年,主张彩礼返的可能性小。
3. 虽然提倡男女平等,但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男人总体是以强者的身份出现,因此,在孩子抚养权归属上,相对而言,男方处于相对被动的一面。在同等条件下,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稍大一些,但有以下几种情况,男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也是完全可能的。
第一,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第二, 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第三, 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 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第六, 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不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外部生活环境的。
第七,双方分居时间较长,分居期间孩子一直随你一起生活,孩子所在的幼儿园或小学在你们所生活地区附近,孩子已经习惯了那里的生活、学习环境,改变环境会对孩子成长不利的。
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如果父母双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条件相当,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就会有一定的作用。
最后,为慎重起见,建议您持相关材料到当地律师事务所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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