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要搞清楚你父亲单位对于房屋买卖的相关规定,很多单位的集资建房是不能买给外单位的人的,这里面涉及到单位给相关职工的福利补贴,因此,有可能房子永远也无法过户到亲戚的名下。所以,从法律上来讲,房屋的产权只能确定在你父母的名下。
其次,你父母与亲戚所签订的协议,是一个债权性质的协议,这份协议不能直接将房屋的产权转移给亲戚。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房子的产权不会再变,你父母仅需返还16万购房款,及相应的利息即可。
那对于对方的着一些要房子不要房子的说明,都有书面的材料证明吗?如果对方书面放弃对房子的权利,那么你们只需要把他们支付的十六万还给他们就可以了。
不应该补。
因为你们有一份协议,:“以后不管房子的房价是涨是跌,都与我们(父亲)无关,房子不属于父亲。”
无赖亲戚!
单位盖的房子,单位终归是会帖一些福利在里面的,转给他人,单位其它职工会有意见的。所以你亲戚放弃还是明知的。前面写给他的协议,必须重新写过。钱应当还给亲戚,算利息也不为过,利息多少双方协商。应比银行利息略高些。
16万是得还的,利息是不必还的,依据是合同法211条规定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视为无息
实话说,要是证明不了他借你16万的话,连那16万都可以不还,毕竟连借条都没有...嗯,做人要厚道,把16万还回去吧,利息依法是不用还的,如果你们亲戚感情深,酌情给点也行
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