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写封辞职信吧。至少给人家做一个交接手续,给人家一个寻找新员工的机会。
一个是法律的问题,你这样子做可能会惹官司,如果有合同的话。更重要的是,现在很多公司都会做员工背景调查的,如果调查到你的原公司,你的前老板的意见很重要的。如果你不辞而别,你觉得你老板会怎么说呢?你应聘的新公司又怎么敢信任你?
个人建议。现在HR做背景调查的太多了,我们公司就有相关业务。
这样不好吧。至少有个辞职信啊
按理说最好告知一下,哪怕老板不同意,但不告而别也是可以的……
没合同或协议书那随便你了,不开心就闪人!
要是合同上说明这么做要赔钱,花3分钟写几个字也无所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