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仍然是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的婚外性行为可认定为通奸、同居、重婚罪。
通奸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发生的婚外性行为,是应受到社会舆论谴责的不道德行为,这种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同居行为是2001年婚姻法修改后旧婚姻法中非法同居的新的定义,已不存在非法同居。同居指均无配偶的男女双方在未办结婚登记又不符合结婚实质条件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有配偶的与他入同居形成的两性关系。若没有以夫妻名义与第三人公开进行,则属于一般姘居行为,不属于重婚罪。如果是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其中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则构成重婚罪。
若你说的甲方和别的异性是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在一起,那么甲方就犯了重婚罪。
道德观念上是不可以
但是不违法 只是道德谴责罢了
现在未婚同居都不违法 更何况背着偷腥了··
不可以啊,不过问下,是谁有外遇呀?是你还是你老公?
我看不管是谁还是不要那样做的好,那样子对家庭没好处的。
你说呢?你是想在这找到同居的理由么?那好吧,是可以的 这是你的自由。。。反正都分居了,离婚呗。。。但你和别人同居那对方发现了,离婚时就有你的把柄了,甚至财产都分不到 你可要想清楚了。。。
不能啊 ,如果离婚后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