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体现在缴费上:
1、单位缴费基础为:当月上报标准工资或上一年岗位平均工资,档次从60%到300%不等,缴费比例是单位20%,个人8%。
2、个人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当地的社平工资,档次目前只有80%和100%两档,自己全额担负所有费用,缴费比例是20%。
3、其次是缴费期限上:单位缴费必须缴费至退休,中途除了失业和学习等情况下,不能任意中断缴费。
4、个人缴费相对来说就要灵活的多。
扩展资料
基本作用:
养老保险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为指标的,通过再分配手段或者储蓄方式建立保险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费用。它的实施具有以下作用:
有利保证劳动力再生产
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
有利于社会的安全稳定
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
对于在职劳动者而言,参加养老保险,意味着对将来年老后的生活有了预期,免除了后顾之忧,从社会心态来说,人们多了些稳定、少了些浮躁,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
各国设计养老保险制度多将公平与效率挂钩,尤其是部分积累和完全积累的养老金筹集模式。劳动者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数额,与其在职劳动期间的工资收入、缴费多少有直接的联系,这无疑能够产生一种激励劳动者的职期间积极劳动,提高效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养老保险
主要是体现在缴费上:
1、单位缴费基础为:当月上报标准工资或上一年岗位平均工资,档次从60%到300%不等,缴费比例是单位20%,个人8%。
2、个人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当地的社平工资,档次目前只有80%和100%两档,自己全额担负所有费用,缴费比例是20%。
3、其次是缴费期限上:单位缴费必须缴费至退休,中途除了失业和学习等情况下,不能任意中断缴费。
4、个人缴费相对来说就要灵活的多。
扩展资料:
城镇企业职工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先后经历初步建立(1950—1966)、“文革”中的破坏以及“文革”后的恢复(1966—1986)、改革与完善(1986 年至今)三个阶段。
初步建立阶段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1)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2)完全现收现付制的模式;
(3)企业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4)企业间实行全国统筹的保险费率;
(5)政策制定、监督和执行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承担。劳动部负责政策的制定和监督,工会系统负责具体的保险经办,二者相互监督相互制衡。
但该制度也存在明显问题:
(1)覆盖范围狭窄,即仅限于城镇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正式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2)按岗位划分参保条件。计划经济的特征使人们一旦进入特定岗位就享受到相应的保障。
(3)保险体系层次单一,所有责任都由政府承担。而且在现收现付制度模式下,基本没有任何积累资金。
“文革”中,中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文革”结束后,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恢复。此阶段的制度特点为:
(1)单位成为养老保险金筹集发放的主角,企业完全承担了原来劳动部和工会的职责,制度中的监督与制衡关系不复存在;
(2)依然实行现收现付制的模式。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覆盖面狭窄。改革开放后,中国出现了多种经济形式,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仍主要集中于国营企业;
(2)企业完全负担社会养老保险,且新老企业负担不均;
(3)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无法适应工资制度改革的要求。经济改革使多种经济成分得到发展,企业工资制度也发生变化,以标准工资为基础的养老金计发难以为继;
(4)基本养老金没有调整机制,如没有考虑通货膨胀的因素等;
(5)退休条件以及待遇水平与工龄挂钩的做法欠科学。
1995 年,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首次引入个人缴费和缴费确定型制度,打破了以往现收现付制模式下缴费责任主要由企业承担的局面,强调个人在养老保险中的责任和义务。然而,现实中还存在着一系列尚未解决的问题:
(1)统筹范围实际上仍以县市为主,与“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目标相距甚远;
(2)各地养老金收缴、支付标准不一,阻碍了劳动力跨地区的流动;
(3)企业仍然担负着养老金发放和管理退休职工的责任;
(4)1995 年的改革导致前后两个实施方案并存,在制度设计和管理上带来新的混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造成资金运作上的账目、管理混合运行现象,给统筹资金挪用个人账户提供了方便;
(5)覆盖面依然很小,统筹层次依然很低。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制度本身也得到了完善和发展。但改革过程中依然存在很多问题:
(1)最突出的便是巨大的隐性债务。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积累制过渡的过程中,由于一部分人的过渡养老金全部或部分没有个人积累,所有都要从社会统筹中支付,
但规定要求“企业缴费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但又要求“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于是很多地区的缴费比例大大超过了有关规定;
(2)过高的费率负担使很多已参保的企业采取各种手段逃避拖延缴费;
(3)覆盖面虽扩大但一些非正规就业的社会弱势群体如农民工仍得不到保障;
(4)由于经济发展的地区不均衡,仅以省为基础的养老保险制度难以解决各地区之间的劳动力流动问题。
机关事业单位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制度变革过程中先后经历了分离→合并→分离的过程。
1955 年12 月国务院颁发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使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分离出来;1958 年3 月,国务院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合并;
1978 年6 月,国务院发布文件分别规定了干部和工人的离、退休制度,从而将自1958 年起干部和工人实行的统一退休退职办法重新分成两个不同的制度;
1980 年10 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和1982 年4 月颁布的《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几项规定》共同构建了老干部离休制度;
1993 年8 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养老制度做了较大修改和调整,公务员不需要为养老缴纳任何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特点是:
(1)养老保险金固定。一般以退休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为基数按一定比例计发;
(2)保障水平高。无论是名义替代率还是实际替代率都高于企业;
(3)个人不承担缴费义务完全由财政负担。
该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由于没有统一的政策和法规相配套,各地区根据自身的财政收入状况自行其是,致使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待遇与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不相衔接,而且事业单位彼此之间差距明显。
城乡居民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先后经历了初步探索与试点推广(1982—1994)、逐步发展(1994—1997)、衰退停滞(1998—2008)以及崭新发展(2008 年至今)四个阶段。
自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中国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1982 年,全国11 个省市3 547 个生产队实行养老金制度,养老金由大队、生产队根据经济状况按比例分担,从队办企业利润和公益金中支付;
1987 年3 月,民政部下发《关于探索建立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制度的报告》[4];1991 年,国务院授权民政部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工作。此阶段农村养老保险的主要特点是:
(1)在养老保险金的筹集渠道上,集体经济承担了主要义务,资金的多少受集体经济效益的影响,来源不稳定,个人不承担缴费义务;
(2)在养老金的计发上,没有科学严格的计算;
(3)养老金的管理上,以村镇企业或乡镇为单位,缺乏监督和约束机制,资金安全性差,流失严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养老保险
两者有三方面的区别,分别如下:一、付款性质不同:单位支付养老保险是强制性的,只要在单位工作,单位就要支付,否则会受到处罚。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是自愿的。如果觉得社会保障更重要,可以每月支付费用,可以自己支付,也可以选择不支付。二、资格不同:单位支付养老保险的前提是你有一份正常的工作和一个单位,但是帐户没有限制。无论是地方或不是地方,都可以交给社会保障人员。个人缴费养老保险不需要工作,但它通常是一个本地账户。三、在支付对象和支付比例方面的差别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这一单位的缴款比率远远高于个人的缴款比率。然而,单位只交自己的本金,费率将高得多。最重要的是,其中只有40%被列入个人账户,而60%被列入社会保障账户。如果没有完美的死亡,只有个人账户的钱可以继承。将单位的养老保险与个人的养老保险进行比较,发现单位支付了大量的养老费用。因为大部分是单位支付的,个人的份额很低。
公司交保险和个人交保险的区别分别如下:
一、付款性质不同:单位支付养老保险是强制性的,只要在单位工作,单位就要支付,否则会受到处罚。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是自愿的。如果觉得社会保障更重要,可以每月支付费用,可以自己支付,也可以选择不支付。
二、资格不同:单位支付养老保险的前提是你有一份正常的工作和一个单位,但是账户没有限制。无论是地方或不是地方,都可以交给社会保障人员。个人缴费养老保险不需要工作,但它通常是一个本地账户。
三、在支付对象和支付比例方面的差别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这一单位的缴款比率远远高于个人的缴款比率。然而,单位只交自己的本金,费率将高得多。最重要的是,其中只有40%被列入个人账户,而60%被列入社会保障账户。将单位的养老保险与个人的养老保险进行比较,发现单位支付了大量的养老费用。因为大部分是单位支付的,个人的份额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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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支付养老保险的前提是你有一份正常的工作和一个单位,但是帐户没有限制。无论是地方或不是地方,都可以交给社会保障人员。个人缴费养老保险不需要工作,但它通常是一个本地账户。
在支付对象和支付比例方面的差别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这一单位的缴款比率远远高于个人的缴款比率。然而,单位只交自己的本金,费率将高得多。最重要的是,其中只有40%被列入个人账户,而60%被列入社会保障账户。如果没有完美的死亡,只有个人账户的钱可以继承。将单位的养老保险与个人的养老保险进行比较,发现单位支付了大量的养老费用,因为大部分是单位支付的,个人的份额很低。
所以就上诉而言,个人交养老保险是不会吃亏的,且个人养老保险的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养老金领取期内,可获10年固定年金,如果被保险人在固定年金期间身故,其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可由其法定继承人)可继续领取至10年,保险责任方告终止;如果被保险人领满10年固定年金后仍健在,则可继续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保险责任方告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费缴费期内身故,可按规定领取死亡退保金,保险责任终止。
相对于单位支付养老保险来说,个人养老保险可以选择按月、季、年或者一次性交付,它的自由度更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选择。被保险人交付保险费满2年,如有急需,可凭单证向保险公司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单现金价值的70%,借款期限不得超过7个月。借款本息在借款到期时一并归还,逾期不还,借款本息达到退保金额时,保险效力终止。
所以个人交养老保险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优于单位支付养老保险,但它面向的仅仅也只有个体。想要在生活的意外和风险来临时更从容,就要配齐四大险种。点开即可了解:《有了社保,还要买什么商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