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可以,2、百分百,3、不占有,4、这要看有什么财产,如果是房子的话,不用分,5、你可以向她表明房子是你的你会自己还,否则将来弄不清,现在房本上是你的名字,房子就是你的,你还是自慢慢还吧,6、得到房子就很好了吧,不过你可以让你父亲立个遗嘱所有财产均由你继承。
一、未经你的允许,任何人都没法转移属于你的法定财产。(前提是没有刑事犯罪的充公罚没。以及其他债务纠份法院拍卖第二套住房的情况)
二、你父亲给你缴纳的首付款房款属于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借贷形式。这种情况下,房子全归你本人所有。但是你需要给付你父亲的首付房款(利息部份如果你事先约定应该按约定来。没有约定如果你父亲放弃利息。应该按无利息算)第二种情况是投资形式的共同买房。这种情况下房产证上一般是两个人的名子。或者另有协议。你所占的份额按你当初投资占有的份额的百分比来算当前房价的百分比。
三、由于你和父亲已经做过公证,放弃你亡母的遗产继承权。所以。那21万房款全归你父亲所有。新购买的房屋如果是上述的第一种情况,那么你父亲,继母和妹妹并没有所有权。如果第二种情况,那么你父亲继母和妹妹只有当时买房投资所占的份额的百分比。
四、如果在近期发生争执。你首先要做的就是确定房屋的所有权。如果第一种情况,你应该把借贷你父亲的首付款付给你父亲。然后房屋归你所有。如果第二种情况。你可以按房屋现价的百分比归还你父亲给你付的首付款。房子归你所有。或者让你父亲按房价百分比归你给你房款。房子归你父亲所有。
五、继母的还款并不影响房屋的所有权。
六、还是那句话,确定房屋的所有权
你可以在线联系我。。
1,房主的问题分析如下:
(1)(按照你的意思房产证还没取得,只是签了购房合同),那么就要看购房合同上是几个人购买的,假如是你一个人,那么以后办产权一般是办到你一个人名下。(因为假如其他人想作为购房人增加进来,要去开发商那里改合同,那么一定会通知你)
(2)购房合同你和你父亲都是购房人,你父亲作为共有人,那么到时办产权证就可能办理你们一起名下。
2,购房合同写你一个人名字,并且经过备案的话,那么房子就是你一个人购买的。至于谁负的首付,假如他有证据那么就是你们私人之间的债务问题。和房子无关。
3,新购买的房子和其他人无关。(以后办理产权时登记谁的,就是谁的财产)
4,如果你与父亲,继母在近期发生争执,财产之间分割就是:
(1)你们各方财产归各方所有,重要的东西根据权属登记证明。
(2)你母亲去世时房屋有一半成为遗产:你、你的父亲、你母亲的父母共同继承,一般是平均分配份额。
5,“你继母联系向他人借款,预备提前还款":跟你房屋没有关系,因为贷款人是你,那么去银行还款,银行只认你本人,除非你有给她委托,他们是不能帮你还钱的。即使还了钱,还要看办理产权,办理到你名下的房屋就是你的。
6,财产最大化:
(1)保证你的个人财产不被其他人分割走,能转移到你自己名下的东西尽量转到你自己名下。
(2)关注你现在的这个房子
7,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和我本人探讨,我的联系方式在”百度知道“里面都有。
继承权的涵义 继承权包括两种涵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即享有客观意义上的可能性继承权。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即一定的法律事实)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详情可以参考:http://baike.baidu.com/view/1664528.html
提以下建议供你参考:
1、、你就是房屋登记档案的合法所有权人,未经你的签字任何人不可能进行变更成其他人的产权,除非通过诉讼程序来重新确认产权,否则只有同你协商共同达成产权共有协议后而分割或转移产权;因此,房屋产权是明确归你所有。
2、、占有份额的问题比较复杂,这要看各自投入的资金份额来确定,从你来说要想占到一定份额就得改变说法,也就是说,不能承认你没有投入资金,如果承认你没有投资,那房子就没有你的份额。3、同你父亲好好协商,争取通过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