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形态、政治形态、意识形态
具体:社会形态 一定生产力基础上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体,是社会经济结构、政治结构、文化结构的统一体;包括经济形态、政治形态、意识形态.社会形态范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所特有的范畴.马克思研究社会现象,把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区分为两类关系:一类是物质的社会关系,即生产关系,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一类是思想的社会关系和通过思想而建立的关系即政治关系,构成社会的上层建筑.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构成社会在一定历史阶段的具体存在形式即社会形态.
而从现在的眼光看来,马克思总结得不全面.经济不一定全部是物质的,还有非物质形式的.而"思想的社会关系"也并非全部都是"上层建筑",它还包括普通人在社会活动中需要遵守的非法律形式的准则-人际关系与潜规则.
因此,社会形态应概括为:社会经济与物质基础和上层建筑与社会活动这二者同时构成的社会模式.
人类社会发展的三大社会形态,即:“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一1858年草稿)》).
马克思的划分是十分科学和高明的:第一种三个形态的划分,是基本按照生产力的标准,第二种三个形态的划分,是基本是按照生产关系的标准,或者说更直接地是“从个人同社会共同体的关系出发”的.这两种划分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它们之间的对应关系在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对应于“人的依赖关系”;资本主义社会对应于“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共产主义社会对应于“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这两种划分,虽然都是按照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来划分的,但互为补充,避免了见物不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