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2024-12-31 20:08:00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正当防卫,是对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实施侵害的行为采取不超过必要限度的制止性的损害行为。前提条件是合法利益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楼主你的事件是一般的民事行为。楼主你过界侵犯了别人利益(这件事本来是可以协商的),楼主你的行为不能算是正良防卫。想想你保护利益是哪一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他人利益、自己的利益都不是,所以你的行为只是个普通的民事纠纷引起的行为。

回答2:

这不算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对方先动手打你或对你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在这种情况下你反抗才是正当防卫。

回答3:

对方如果只是动口没有对你人身遭成伤害或危及他人人身安全.你由此进行的伤害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祝你好运!

回答4:

不属于,明显你先动手打人,是过失行为,他拆墙和你打人是两回事,你先动手,法律上就叫诱导因素,起着决定结果的因素,所以你俩只能经派出所调解,调解不成,他会起诉,但多半问题不太大,你这属于小事,找人在派出所内部就摆平了

回答5:

基本上很难界定,建议你找专业人士咨询。另,尽量与你邻居协商,避免不必要的争端。

回答6:

属于防卫过当,但双方均有过错,对方如果确实有伤产生的医药费,到时法院会公正作出判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