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对父母期望太高,即使面对都是自己的孩子,他们也很难做到公平,不势利,况且这和父母本身的自身素质相关,即使在物质公平对待的情况下,父母也会对更喜爱的孩子投入更多关注。所以,作为被忽视被不公平对待的子女,在成年后对待父母的赡养问题上,我觉得问心无愧就行了。就是尽自己感情能接受的最大限度去回报他们,这样等他们百年之后,自己内心不会受煎熬。
养老问题不光是第一代独生子女的问题,就算孩子多问题也大。而且大多独生子女的家庭背景都还可以,父母手上还有积蓄,多子女家庭把孩子养大都不错了,积蓄更没有。连退休金都没有的父母大有人在,病了,子女一样要为了生存不得不去工作。无人照顾也是大有所在的。如果根本上经济条件好,照顾老人也不影响生活的话。这些问题都不是问题了。
子女赡养老人写入法律是正常的,因为这样的问题确实存在,需要规范。但是,我认为将这些写入法律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关键的还是劳动法的保障,以及体制的改变。如果子女的工作真的一周48小时以内,如果没有户口限制,如果基本的住房、教育等没有那么昂贵且依赖于户口所在地,如果医疗保险等等也不依赖于户籍,那么别说常常去探望老人,就是和老人住在一起也是非常简单的事情。
增加保险意识。首先打破“养儿防老”的观念,自己规划好将来老后的生活,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自己加上疾病保险,介乎保险。这样老后不至于因经济上的穷困让自己生活更加艰辛。老后能找到自己的爱好,把眼光从子女身上移开,参加社区老年活动点,互帮互助,多交流多锻炼。
父母决定生育子女是父母的事情,人口小的时候,这个是种群繁衍的义务,人口多的时候,可以自由选择。而子女是出生之后才逐渐在新的基因的基础上形成各种个性的,心智成熟之后,父母对于子女就没有监护人的义务,子女就是独立的个人了,此时,你爱怎样怎样,只要不危害他人,只要遵守了法律和道德,随便你。正常情况赡养父母是法律和道德的内容,你不愿意只能代表你发展不正常,造成多样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