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做生意没有签合同,利润已经分过。现在他说是我欠他的钱。这种官司怎么办?

2024-11-01 15: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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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合伙做生意,本来就是要共同承担风险。存在的争议也很多,只要亏损,就会闹得不可开交,这样的人就不适合投资。在合作前,就应该签订合作协议,就是防止日后发生分歧。现在,他这种要求,就是无脑要求。一般投资人都不会说出这样的话。分过利润,开开心心,损失了就撤资,而且,又不是股权投资,而是合作关系。这也算官司吗?只要你没有打欠条给他,你就不欠他的。他要是起诉,他可以找审计,把你们合伙的生意账目理清楚,亏损当有双方共同承担。如果,双方各投资50万,总投资100万;审计时发现,基本亏损,还欠五十万,不是退他钱,而且双方共同承担五十万的债务。他要是打官司,也是如此。而且,这种经济纠纷,打的时间长,让他闹。

回答2:

这样的人就该杀,你上了他设的圈套了!你就告他讹诈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