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分配责任时,继子可以比老人其他儿子少承担责任甚至不承担吗?

2025-01-24 03: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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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双方已经形成父子之间的亲属关系,老人在其四岁时开始履行抚养义务,在老人年老后,其应当与亲生子女共同分担赡养义务。

回答2:

婚姻法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现实中继子与亲生儿子一样不一样,法律上不管,动用法律,就是一样的,提赡养就是动用了。日常生活中人民群众通用养活说法,一定程度上属于事实,法律效力高于婚姻法,高于婚姻法里面的赡养。即法院会首先用养活,解决不了问题,就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用养活或者赡养进行判决。赡养是一个人的事,养活是一个家庭的事,涉及范围大得多

回答3:

赡养老人分配责任时,继子可以比老人其他儿子少承担责任甚至不承担
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既然是义务则为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其规定,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其责任为继续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支付赡养费;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答4:

《继承法》规定,继子与亲子是同一顺序继承权,在继承老人财产时俱有相同的权利,所以,在赡养老人时,也应该和亲子一样俱有相同的义务,这也是法律规定的。

回答5:

如果老人的房产也给继子继承 那么继子就同其他孩子一起承担赡养义务 如果财产不给继子 那么就少承担赡养义务 四岁就开始养继子 同自己儿子没什么区别 他养大你 你就应该养他老 满意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