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电话通知开庭,一审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可以电话口头通知口头,二审法院有时也是电话通知开庭。只要双方悄橘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启漏团是否有传票,是关系不大的。
庭审后,法院就会作出判决,法官说回家等消息没有任何问题的。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搜键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五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但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
第一百七十四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六十一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
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