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的通知》
第十七条 委托人因律师的过错导致委托合同无法履行而要求终止委托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应根据律师过错责任大小退还已收或预收的全部或部分律师服务费。非因律师过错而委托人要求终止委托关系的或因委托人过错导致委托合同无法履行的,律师事务所要求终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未预收费用或预收费用不符合律师实际工作量的,律师事务所可依照委托合同与委托人协商收取。
办案中途经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终止委托关系的,由双方协商确定退费金额。
律师事务所签订完合同后,如果非因自己原因,而是由于律师的原因,即律师不履行义务,可以要求律师所退还所收费用 。否则,没有理由要求退款。
收费后没写状子但律师答应我工伤每月补助工资一千元但没事实怎么办啊。还有工伤补助金等
算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