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省中小企业局内设6个职能处室(正处级)。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机关财务管理等工作。
(二)工业园区处。
拟订全省工业园区发展规划;监测分析工业园区运行态势;提出促进工业园区发展法规、政策及措施的初步建议;具体承担工业园区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以及省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非公有制经济处。
监测分析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态势;提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加强管理;承担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和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信用担保处。
负责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的前期审核、日常业务监管工作,协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和处置风险,提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企业发展指导处。
负责全省中小企业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和经济运行分析,提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建议;承担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具体实施、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六)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及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指导中小企业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