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落聘 能被待岗吗

2025-01-31 14: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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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员工工伤期间应该按月支付员工工#资,保持原福利待遇不变按月支付,在停工留薪结束之后单位没有给员工安排工作,单位应该给员工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