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写这一篇「贫僧有话要说」的时候,题目〈我的恩怨情仇〉,就觉得与我不能相应。在这个世间上,恩怨是有,情仇可说没有。在佛门里面,从我年轻成长,人家给我恩惠,我也知恩报德,但不能说完全没有一点怨怼,我也曾经对某一些人事不满。
至於情事,青年的时候,一些老太太们要我做她们的乾儿子,我自己的母亲都能舍,为什麼我还要做你的儿子呢?甚至也有人鼓励我还俗,做他们的女婿,自知自己没有什麼专长、学识,再说,信仰是我从小就培养的,我不能走错了路。
所以,感情在人间,有老年的、中年的、青年的,所谓儿女情长、菩萨有情,不能说完全没有;但是贫僧出家七十七年来,从来没有离群独居,都是过著团体生活,也就从未去想个人的问题,大部分都在公众里活动,奉公守法。
不过,我也还没有做到太上皇前圣洁的阶段,我也是人间的凡夫,七情六欲人皆有之,只是佛法告诉我们很多对治的方法。感恩佛陀,让我们在佛法里面成长,应该没有走错了路。
至於仇恨,我没有和人家有很大的仇恨,也没有跟人有报复的念头,这大概也由於我从小不太计较的性格。经典说:「比丘无隔宿之仇」,有这样的信念,因此敢说,别人有没有视我为仇敌,我不知道,但我从未把别人看成仇敌。所以,就藉此表达一些对恩怨情事的看法吧!
贫僧近年来和青年人讲话,很注重二个问题:一个是「往好处想」,一个是要能「给人接受」,自己要做自己的贵人。
因为现在的人想法很奇怪,凡是一切事情,他都不往好处想,欢喜往坏处想。例如:记仇不记恩、记坏不记好、记债不记借、记我不记人。一个不替人设想的人,又怎麼能和芸芸众生去相处呢?
说到「给人接受」,青年人总想他找不到职业,没有人重用他。可是,你会想到要人家接受你,你需要有什麼条件吗?要能让人接受,你必须要有礼貌,你要懂得谈吐,你要能负责任,你要勤劳,你要忠诚、守法。儒家的忠、孝、仁、义;佛教的慈、悲、喜、舍,你一点都不具备,又怎麼能让人接受呢?贫僧非常提倡报恩的人生,在我认为,报恩是富有,望人家给予是贫穷。所以,我也经常说,佛陀讲布施,是叫我们布施给人,并不是叫人家布施给我。
说起佛教讲的上报「四重恩」:父母恩、众生恩、国家恩、三宝恩。其实这当中,比父母恩更重要的,还有一些另类的人物哦!
徒众依严法师在养母年老的时候,尽心哺育,百般孝顺;但生母离他住持的寺院不远,有时候我叫他回去探望生母,他跟我说:「我对於养母有感恩之情;对於生母,她生下我之後,就把我送给别人了。因为没有感情,所以不感觉需要对她有孝养的义务。」可见,生母、养母,其实都有恩情,只是恩情的大小还是有分别。
贫僧感觉到最大的恩人就是外祖母,她有许多的儿孙,犯不著对一个外孙有那麼多的关怀,但我幼年是在外祖母的呵护下,慢慢成长的。她经常带我外出,参加一些佛堂的集会;早晨,她把园田里生长的青菜、萝卜拿到市场卖了以後,带回来热腾腾的烧饼、油条,就叫我起床用早餐。所以,我的童年很少在李家和父母兄弟姐妹共同生活,反而和我的外祖母相依为命的时间比较长。
出家以後,经常午夜梦回最怀念的人,应该就是外祖母了。外祖母刘王氏,连名字都没有,虽不识字,但会背诵《阿弥陀经》和《金刚经》。她从小茹素,十八岁嫁给我的外公刘文藻,相夫教子,克勤克俭,持家立业,为刘家建了四合院的瓦房,也买了一些土地田园。她为人温和,性好慈悲,可以说她的身教影响我最多。
在法律上来讲,他不给抚养费是不可以的。
还有就是他一次不来看孩子,但不代表他没有权利接孩子去他那边住几天,我建议是你同意孩子过去。
毕竟是别人的孙子 谁说没有权利探视的 就算高法庭你也没理 人家会说不给探视 所以不给你抚养费 父亲不探视是他做父亲的失败 如果他心里没这个小孩就随他去吧 给钱就行 看你怎么跟孩子解释了
看你想怎么解决了。如果不想撕破脸可以继续商量 就算两个人已经没有感情了但是还有孩子呢 这份骨肉亲情是断不了的。如果你觉得他太过分可以起诉他。
这样做不妥,孩子归你不错,但父亲有探视权和亲近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