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尼托巴省技术移民分类:
1. 雇主雇佣类
如果申请人已与某一曼省雇主建立了稳定的雇佣关系,该申请人可选择雇主提名渠道移民曼省。在此渠道下,评估申请者是否具备在曼省的生存能力,是否在曼省有长期工作以及是否会有益于曼省发展等。
已收到雇佣信或工作邀请函(发自曼省雇主)的外籍员工方可通过曼省雇主提名方式申请永久居住权。(如果申请人持有临时工作许可,目前在曼省从事全职工作, 并且有雇主承诺将对其长期全职聘用,则不受此限)。因为雇佣信或工作邀请函在申请人提交移民申请前已交由曼省移民提民项目预先审批名额,所以雇主必须在信函中说明其招募外籍员工的原因是因为无法在加拿大居民中找到具备所需技能的适当人选。
2. 家庭担保类
符合下列条件的外籍人士,如果有居住曼省的近亲属资助,可通过亲戚担保资助渠道移民曼省。在此渠道下,考虑申请者年龄大小,工作经验,英语水平等因素。(近亲属范围包括: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叔父,舅父,姑母,姨母,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表兄弟姊妹,堂兄弟姐妹)。
1) 年龄:21-49 岁
2) 教育程度:至少一年以上中专教育或职业培训
3) 工作经验:过去五年中至少有两年时间从业于一合法行业,或目前正受雇于曼省工作
4) 语言能力:在针对普通移民的评分标准中能获语言分六分以上
5) 适应能力:有否可能在曼省找到工作,有无足够定居生活的资金,有无来自亲属的资助
3. 特别招募类
每当曼省锁定发展特定地区或亟需引进某类专业人才,就会特别招募相关外籍移民。在这种特别招募渠道下,官方评估不适用“计分制”,也没有固定的标准,移民成败的因素及审批周期的长短取决于该招募计划的具体需求。
不清楚,不过联邦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