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对法益的实际侵害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称为实害犯
以对法益发生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是危险犯。
危险犯是与实害犯相对应的概念
对于结果犯,我国刑法理论界主要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理解:一种观点认为结果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结果的发生作为犯罪既遂标志的犯罪;另一种观点认为结果犯是以法定的犯罪结果发生为犯罪成立要件的犯罪
依据危害行为而非危害结果来下定义的犯罪称为“行为犯”
行为犯和结果犯是一组对应的概念
结果加重犯,又叫加重结果犯。是指故意实施刑法规定的一个基本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更为严重的结果,刑法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
情节加重犯 实施基本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由于具有严重情节,法律规定对其加重法定刑的犯罪
情节减轻犯 实施基本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由于情节轻微,法律规定对其减轻法定刑的犯罪
这是不同原因加重或者减轻刑罚的情况
想象竞合犯也称观念的竞合、想象的数罪,是指基于数个罪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
法条竞合,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的情况。
牵连犯:指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实施数个犯罪行为,数个行为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或者原因与结果的牵连关系,分别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状态。且对于牵连犯,除我国刑法已有规定的外,从一重罪论处。
吸收犯是指存在数个犯罪行为,其中一个犯罪行为吸收其它的犯罪行为,仅成立一个罪名的犯罪形态,一般选较重罪行量刑
是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