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签劳动合同,你工作了两个月,单位应当支付你第二个月的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没有买社保。劳动者可以跟单位协商,让单位购买社保,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解除劳动合同(不必写辞职信),然后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补缴社保和经济补偿金。
3、非劳动者过错而开除劳动者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因未签劳动合同,所以不存在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注:在劳动法里没有开除这个概念,楼主说的开除,在劳动法里表述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关系。
综合以上论述,我个人认为,你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主张以下权利:
1、补缴社保。补缴两个月。
2、没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即第二个月的双倍工资。
我看到楼上有人说可以主张代通知金,我个人认为不能主张代通知金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依据是:
1、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及其他主张代通知金的情形,所以不能主张代通知金。
2、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未签劳动合同,不存在解除劳动合同,这只是事实劳动关系,但法律没有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须赔偿。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开除是不需要提前通知的、没有赔偿。
约定的2个月工资应该给你。
没有按照合同缴纳保险,员工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1、为何被开除?现在开除没有法律依据。
2、如果是用人单位无端解除了你的劳动关系,你可以主张一个月的预告知时限的一个月工资、一个月的双倍工资、未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的益损(这方面钱不多的)。
3、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能申请劳动仲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