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历是由个人基本资料,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自我评价,自荐信等内容组成,一切都由求职者自己制作,作为你提供给工作单位让其考察选择的重要依据之一。
你说的自我推荐表,是学校发的,还是自己写的?如果是自己写的那就和个人简历中的“自荐信”差不多。如果是学校发的,我们江苏这里叫:“就业协议书”“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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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
《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 “推荐表”)由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于每年11月份统一发放到各学院(系),由各学院(系)打印发放给毕业生。
第二条 就业协议书及推荐表发放的对象为经审核具备毕业生资格的非定向毕业生及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有毕业基本信息的毕业生,培养方式为定向者及国防生除外)。
第三条 各学院(系)要掌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推荐表打印程序,录入准确、完整的数据,评语客观公正,按照学校的统一格式打印推荐表。
第四条 各学院(系)要认真审核推荐表中各项内容,不得弄虚作假,审核合格后,方可加盖毕业生就业专用章。
第五条 就业协议书及推荐表是毕业生就业时重要的就业材料,符合发放条件的毕业生每人一份,毕业生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失。如不慎遗失,毕业生要向学院(系)提交书面申请,注明遗失原因,方可申请补办。
第六条 毕业生因违约、改派等原因需要重新签约,要请原单位退回推荐表原件,并获得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书的证明材料,并据此到学院(系)申请新的协议书。如原单位证明无法退回推荐表,可向学院(系)申请新的推荐表。
第七条 各学院(系)负责协议书及推荐表的日常管理。为了严格管理,各学院(系)年级主任或辅导员要亲自负责此项工作,毕业生就业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为就业协议书学校盖章、推荐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有关地区接收录用毕业生的各种审批材料学校审核盖章,除此以外不得他用。各学院(系)毕业年级主任或辅导员要妥善保管好就业专用章以及空白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并及时做好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补发或重新发放的记录工作,以备查。
第八条毕业生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得两份以上(含两份)推荐表或协议书,签定多头协议,属于不诚信行为。若用人单位追究责任,一切由毕业生本人承担。如工作人员因疏漏造成上述情况,应替学生承担相应责任。
自荐书和个人简历还是有区别的,个人简历偏向你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家庭信息、专业信息等等,自荐书的话偏向自我推销、自我反省、或者是自我展示,主要以描写为主的。像51job这类网站,在你投递简历的时候,会让你选择自荐书,这个就是在别人看到你的简历之前,先看到自荐书了,好的自荐书可以给你增添几分色彩!!!
差不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