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一方合伙人不同意下,强制终止合伙协议及清盘?

2025-01-24 21:07:27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你好,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也就是说,你们既然同意解伙,不能清算的,你现在可以去法院申请指定清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