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只有丈夫的名字,丈夫去世后妻子会获得继承权吗?

2024-11-26 16: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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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首先需要弄清楚,夫妻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是否能拥有全部房产的所有权。分为以下不同情形:

仅有配偶作为继承人

这种情形下,无论该房产是该方的婚前还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房产,均全由配偶进行继承

配偶能够得到全部房产的所有权,因此有权处置房产。

有其他继承人的情况

1)去世的一方的婚前个人房产

在有例如其父母、子女的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那么婚前房产份额应当是继承人之间进行等分,各继承房产的三分之一

因此,一方婚前个人房产,另一方是无法得到全部份额的,因此作为按份共有人,是无法单独处置房产的。

2.夫妻的婚后夫妻共同房产

配偶首先拥有该房产二分之一的份额,去世一方所拥有的的份额为二分之一,上述继承人在该部分进行等分。

配偶所拥有的的份额则为为二分之一加上继承的份额六分之一,即三分之二的份额。

因此,最后配偶拥有三分之二的份额,作为按份共有人,处置该房产应当取得三分之二份额以上的共有人同意。

世人皆愿夫妻和睦,能白头到老。但有时候事与愿违,天灾人祸常会夺走一方的生命。

那不仅仅是精神上的悲伤和痛苦,还牵涉到夫妻共有财产的分配问题。

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房产证没有标明夫妻持有的房产比例时,一般都是按对半分,夫妻各占50%。

先生所属的50%的房产,由妻子,孩子(如果已经有孩子的话)以及先生的父母来平分先生那50%的房产。

也就是说,妻子只享有先生遗产的1/4(以一个孩子为例),加上自己原本应得的50%,妻子拥有该房子62.5%的份额。

因此,妻子不能直接接收房子,需征得其他继承人的同意并转让份额之后,才能全部接收房子。

回答2:

会获得继承权的。因为在夫妻结婚后,房子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妻子在丈夫死后是可以获得继承权的。

回答3:

会因为只要你们夫妻关系还在的话,丈夫死后你就是他的第一继承人。所以你有权利继承他所有的财产。

回答4:

如果丈夫死的时候没有立下遗嘱的话,那么房子的继承权是给自己孩子的,如果孩子还小,那么就由妻子代为管理。

回答5:

按照法律上的规定,在这个情况的时候,妻子是会获得继承权的,妻子有权利继承这份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