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专业录取规则分普通类(非艺体)专业录取规则和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1.普通类(非艺术)专业录取规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按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规则投档到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考生的专业录取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相同成绩排序没有明确规定的省份,依次比较综合、语文、英语、数学)。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2.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统考)专业成绩为依据,若省级招办建议高校录取原则与投档原则保持一致的,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文化综合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若省级招办没有具体要求,我院按照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文化成绩,文化综合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