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是委托和被委托关系,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也是委托和被委托关系,通俗的讲就是项目法人委托设计单位设计图纸,委托监理单位监理工程,他们是签订委托合同(一个是委托设计,一个是委托监理);施工单位和项目法人是承包和被承包的关系,施工单位和业主是签订的承包合同。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是监理和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都是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为项目法人服务的,但设计和监理之间没有类属关系。
如果业主委托监理工作含施工前的阶段,那么在图纸设计时,监理会提出意见供业主决策。当然,在施工阶段,发现图纸与现场情况不符的,也可以向业主汇报和提出意见。一般情况下,监理不直接对设计单位的图纸作指令和决策,把情况反映到业主,由业主和设计单位沟通确认。
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是委托关系与被委托;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关系,如果是全过程监理,则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目前我国很少有全过程监理。如果仅是施工阶段监理,则是平行关系;
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关系,受施工合同授权,监督施工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监理:项目法人雇佣你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
监理与设计没有关系。。理论上大家都是平等关系实际上也应该是。监理只是以高强度的专业知识控制工程实体达到业主、合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