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1500元/月=15000元;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4个月*2159/月=30226元。
以上合计:45226元。这就是您应当获得的最低赔偿额。
备注一:
1、以上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计算所得。
2、除以上赔偿项目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即通常所说的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3、因为杭州市2009年度平均工资尚未出台,以上赔偿金额标准暂按浙江省杭州市200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159元为基数计算。
4、本赔偿标准只适用于浙江省杭州市。
5、请大家注意!因受伤者的本人工资、各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地方法规规定各不同,故各地赔偿标准也不一致。关于各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大家可以上网搜索查找或者到当地统计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