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继承权的。可以少分
继承法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儿子和儿媳如果在其重病期间,没有尽到子女应尽的义务,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可以安排死后财产分配,如果没有立遗嘱,就会按照法律,由其子女继承其财产。
母亲病死后儿子对母亲的遗产有继承权,但如果母亲留有遗嘱,那就必须按照遗嘱执行。至于儿子儿媳在母亲病重期间没有尽到义务,起诉人只要有充分的证据,法庭有权将母亲遗产判给其他相关人。
虽然说做子女的在老人病重期间没有做到赡养的义务,只要老人没有特殊的遗嘱,子女还是老人的法定继承人。
法律规定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