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为纠纷中所损坏的东西赔偿,派出所还有什么处罚吗?

2025-01-09 04: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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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轻微的话先调解,调解不成就处罚
严重的话直接可能抓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回答2:

因与店里发生纠纷,物品造成损坏,店主让赔三千派,你就赔偿吧,让店主人写好书面材料的和解书,去派出所要求不要处罚你了,派出所一般情况下会同意和解的。如果你有了与店主的和解协议,并且付清民三千元钱,派出所的承办了如果一定要你赔五千元,你有权向派出所领导投诉这个承办警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