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的话属于重残,一般是没有辨识能力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不过现实中有例外(就是办残疾证时有猫腻)。如果有证据证明被监护人在有辨识能力时明确表明了不同意这婚姻,则监护人是不能强迫的。另外,结婚登记是必须婚姻当事人有明确的意识表达其自愿结婚的意思,否则登记无效。所以,正常情况下,监护人是无法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完成结婚登记的。(离婚倒是可以实现的,需要通过诉讼)。实际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话,也就意味着婚姻有自由权实际上也不存在了,因为这是民事权利的实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