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讲,可以这样理解。
《土地法》对宅基地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我国宅基地基本政策和审批条件,同时,国家以及各地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对宅基地的规定也都是本着“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办理宅基地审批的。一般情况下,每一户只允许一处宅基地。如果人口众多确需扩建或者符合法定条件,可以分户的,宅基地主管部门方可批准扩建或选择独立的宅基地。
法律上“一户家庭成员”指的是同在一个户口薄上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