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啊,我不知道该怎么提问,在这里问问大家,撞我车位的人在交警把他的面包车拖到停车场时,当事人逃跑了,交警一直未对我出示过对方相关证件,也没有电话是能打通的,我追问为什么没有扣留证件,交警就不耐烦,含糊其辞说是没带,然后我要他给明确答复,交警说责任认定书就是答复,他们只负责划责定责,可是没有人负责,交警可以就这样不管吗?交警还说如果把责任书寄到对方,对方还不理我可以起诉到法院,这不是推脱吗?谁都知道这点事打不起官司,高速上的追尾事故,不是一个城市的,跨界官司不说费用,时间精力也耗不起,其实人了修理费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对交警这做法,大家可以给些意见或建议吗?感觉没有公道可言,甚至背地有什么不可告人,为什么电话打不通就说给我出了认定书就是结果,是明确了后车全责,可是没有人来负责赔偿,也没人管
要不合理的钱就属敲诈
不理他
肯定不理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