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中,“之”可以是动词、代词、助词,具体用法可以参看字典,这里不做复制。仅仅解释
“人之立志”里的“之”。
“人立志”是一个主谓宾齐全的独立句子,假如要将它作为一件事,充当另一个句子的主语或宾语,无论在文言文还是现代文中,都属于病句,必须将它变成一个名词性短语才行。文言文的基本方式是在它的主谓之间加上结构助词“之”,类似于现代文的“的”,这样,就可以作为另一个句子的主语或宾语了。例如:“人之立志,顾不如蜀鄙之僧哉?(一个人的立志,难道还不如四川边境的这个和尚么?)”这句话中,“人之立志”作为一个话题充当全句的主语,加上“之”,消除了“人立志”的独立性,变成了名词性短语。
进一步说明:
“我贪玩”是个独立的句子,不能充当另外句子的主(宾)语,例如“我贪玩老师最了解”,这是病句。改成“我(的)贪玩(毛病)老师最了解”就通了。文言文的“之”常常起这种作用。
急jí释义:解救急难例句:《新唐书•忠义传上·吴保安》:「子弃家急朋友之患至是乎!」宋曾巩《赠职方员外郎苏君墓志铭》:「为人疏达自信,持之以谦,轻财好施,急人之病,孜孜若不及。」